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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新区”选址正在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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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一城五中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住建局组织编制了《“天门新区”规划选址初步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和“一年启动、两年建设、三年见效”的工作节奏启动天门新区建设,补足城市功能,增强城市动力,打响城市品牌,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市住建局开展了天门新区选址论证等前期工作,完成《“天门新区”规划选址初步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内容如下: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支持大中城市周边县域布局关联产业和配套企业,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湖北省委提出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县城“双集中”发展和实施“强县工程”建设,找准实施强县工程的切入点,着力提升县城建设质量、功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吸引外出务工回流人口和农业转移人口到县城安家落户,促进县城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增强县城吸引力、集聚力。2024年1月10日,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建设与发展相关要求,提出规划启动“天门新区”建设,作为天门市就地城镇化“三个十万工程”(10万农村人口进城、10万学生进城、10万产业工人进城)的承载平台。

  “天门新区”规划建设是落实国家“四化同步”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将作为天门市“就地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承载区、“双集中”发展的示范区、“强县工程”举措的先行区,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天门新区”规划形成“一主三副”产业体系,“一主”为支撑天门市“服装、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第二产业发展的支撑性生产服务业;“三副”为体育文化延伸性产业、文化商业、金融业。

  “天门新区”规划形成“五大主导功能、两大支撑功能”,“五大主导功能”为商务金融、体育会展、文化创意、创新服务和总部经济功能,“两大支撑功能”为生态居住和配套服务功能。

  按照“一年启动、两年建设、三年见效”总目标,安排年度建设计划,分为“近、中、远”期进行分期实施建设,近期在3年内基本建成。

  “天门新区”规划选址总体原则为:结合集中大规模存量可开发建设用地,在南部经济开发区内的“东、中、西”三个方位各选一个片区进行规划选址论证。具体选址方案如下:

“天门新区”选址正在征求意见(图1)

  地块位于天门经济开发区中部,具于天仙大道以北,杨家新沟以南,科实路以西,义乌路以东。总用地约188.0公顷(2820亩),其中可开发用地约164.0公顷(2460亩)。

“天门新区”选址正在征求意见(图2)

  地块位于天门经济开发区东北部,具于杨家新沟以北,河山干渠以南,天门河以西,三乡路以东。后续结合实际建设需求,可向东和北扩展用地范围,以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本次范围总用地约339.3公顷(5090亩),其中可开发用地约241.7公顷(3626亩),包含未来可调整一般耕地992亩,不包含基本农田。

“天门新区”选址正在征求意见(图3)

  地块位于天门经济开发区西部,具于杨家新沟南侧,龙嘴河北侧,状元路西侧,许广高速路东侧。总用地约248.5公顷(3728亩),全为可开发用地。

“天门新区”选址正在征求意见(图4)

  依据《天门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方案一和方案三地块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方案二地块约245.9公顷(3688.5亩)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约93.4公顷(1401亩)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包含一般耕地约66.2公顷(992亩),基本农田约27.2公顷(408亩)。方案一和方案三地块规划控制适宜性优于方案二地块。

  依据天门市风玫瑰图,方案一和方案三地块位于城区下风向;方案二地块位于城区上风向。方案二地块风向适宜性优于方案一和方案三地块。

  依据初步调研数据,方案一地块内需迁移坟墓约1300座,拆迁居民约565户,需拆迁资金约4.52亿元;方案二地块内需迁移坟墓约1200座,城镇开发边界内需拆迁居民约385户,需拆迁资金约3.08亿元,城镇开发边界外需拆迁居民约320户,需拆迁资金约2.56亿元;方案三地块内需迁坟墓约1400座,拆迁居民约536户,需拆迁资金约4.29亿元。方案二地块拆迁成本适宜性优于方案一和方案三地块。

  结合选址区位分析,方案一地块位于经济开发区中部,3公里内主要辐射带动天门高新园区;方案二地块位于经济开发区东部,3公里内主要辐射带动老城区、天门高新园区和小板工业园区;方案三地块位于经济开发区西部,3公里内主要辐射带动天门高新园区。方案二地块的产业带动能力适宜性优于方案一和方案三地块。

  依据《天门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交通路网规划和现状已建路网分析,方案一地块至天门北站和武天高速出入口分别约为20分钟和10分钟;方案二地块至天门北站和武天高速出入口都约为10分钟;方案三地块至天门北站和武天高速出入口分别约为25分钟和15分钟。方案二地块的交通条件适宜性优于方案一和方案三地块。

  结合“天门新区”商务、奥体和会展功能的顿时交通需求分析,方案一地块的顿时交通疏散能力较差,方案三地块的顿时交通疏散能力一般;方案二地块的顿时交通疏散能力较强。方案二地块的顿时交通疏散能力适宜性优于方案一和方案三地块。

  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分析,方案一地块仅北侧有杨家新沟;方案二地块东、南、北分别有天门河、杨家新沟和河山干渠,中部有张家沟等;方案三地块北侧有杨家新沟,南侧有龙嘴河。方案二地块生态环境适宜性优于方案一和方案三地块。

  结合区位分析,方案一地块位于天仙大道(较大货运流),对塑造良好城市形象贡献小;方案二地块位于城区的“南大门”和“东大门”的交叉处,能塑造较好的城市形象;方案三地块位于城区“西大门”,能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方案二地块塑造城市形象适宜性优于方案一和方案三地块。

  结合现状已有城市建设设施分析,方案一和方案三地块周边区域还未建成相关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方案二地块内部和周边已建成学校、医院、商业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方案二地块现状已建条件适宜性优于方案一和方案三。

  结合《天门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用地布局分析,方案一和方案三地块内布局工业用地需向东转移,导致整体工业用地零散布局;方案二地块内布局工业用地需向西转移,致使工业用地在西集中布局,利于城市南部经济开发区的“产城融合”发展。方案二地块对城市布局影响适宜性优于方案一和方案三。

  “天门新区”选址方案,通过前阶段的科学论证和反复听取专家学者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对比研究,认为方案二地块较适合“天门新区”规划选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