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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镇化规划中预设雾霾稀散通道
发布时间: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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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气污染的可怕之处在于其危害性几乎无法完全避免,任何人都难以独善其身。因此,采取有效的方法,改善空气质量已到刻不容缓的地步。

  对于空气污染,我们目前主要采用发布预警、实施应急措施以及对空气污染源长期整治等三种应对方法。

  发布雾霾预警及公布空气质量数据是有关部门向社会采取的负责任行为之一。预警无法消除雾霾,但可以使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采取合适的方式,减少雾霾的直接危害。同时,也使相关单位、部门、企业作出整体性的工作和生产调整,降低污染及其影响。

  应急处理及长期治理都会使污染的程度减弱。但应急处理只可以使污染级别降低,并不能根本上消除污染。长期治理目标是使污染逐渐下降,恢复到不影响人们健康生活的水平。应该说这两种方法都是应该采取的,也是有效的,但必须注意到,应急处理只能是严重污染减弱到次一级污染,而长期治理则存在一个周期较长问题,在目标尚未达到之前,污染仍然是不可避免存在的。

  应急处理的不彻底,长效治理的长期性,表明了污染源的长期客观存在,不得不使人们从生存环境的角度去考虑努力降低污染。

  一是天气态势。当天气表现为降雨和刮风时,有利于降低污染及消除雾霾。降雨直接冲击并吸附悬浮污染颗粒,然后落地流走。刮风把积累的浓重污染稀释,同时吹散。当天气表现为干燥和静稳时,则污染微颗粒积累,在光化学作用下产生二次污染物,使污染程度暴增,雾霾恶性爆发和漫延,天气态势是自然因素形成的,人类尚未能操控,人们只能被动面对。

  二是建设规划布局。在城镇建设中,高度密集的建筑容易导致热岛效应,从而加速污染空气的汇集。城镇中的建筑物带和绿化树木带,如果形成挡风的屏障,则在有风的条件下也无法实现雾霾的驱散。反之,城镇中的建筑物如果有绿化带稀疏化,则有利于污染空气的疏散,建筑物带和树木带遵循当地主季风的风向形成风道,则有利于空气的加速流动及污染空气的发散。建设规划布局是人为因素设定的,是人类有能力掌控的,人们应该着力把握好这一主动因素。

  长期以来,人们对环境污染的严重性估计不足,在建设规划中未能考虑城市中的雾霾防治及驱散问题,热衷于建设高层建筑密集的中心区域,追求形象和单纯的经济利益。结果使高层建筑物层出不穷,相互攀比,高度密集,有的甚至直接破坏自然环境中的季风通道,给治理雾霾带来了难以逆转的人为难度。特别是在城市的河流两岸,贴近岸边大建高层建筑物,无疑破坏了大自然形成的生态风道,对雾霾的稀散造成了不可估计的阻碍。

  在城镇化规划中,制定生态保护、防止雾霾产生、利于雾霾稀散的相关条例和制度,使雾霾的防范和消除规范化、制度化。

  大型城市是燃煤燃油设备废气、餐饮家庭油烟、汽车尾气、建筑及交通扬尘等污染的汇集地,是PM2.5污染的源发地和积累区域。所以,在规划中,需要严格控制大型城市的规模和扩张速率。在城镇化规划中,以镇的建设为普遍性和基础性着力点,尽量在地理格局中均衡城、镇的布局,镇的建设应避免大型城市历史性原因造成不良城市结构的环境及产业污染。

  保护城、镇河流形成的生态风道,禁止在城、镇中的河流填河造地建楼等破坏环境的行为。禁止在城、镇河流贴近岸边建设高层建筑,并在离河方向分三种功能带进行规划:沿河岸预留较宽的休闲绿化带,然后是交通道路,最后才是建筑物带。对于建筑物带,按离河方向由矮到高的原则建设,高度上升斜线度角左右。

  依照主季风的特点规划高层建筑。在高层建筑较多的功能区域中,避免高层建筑形成主季风屏障,应按主季风的方向排列,把高层建筑布局成顺主季风的风道走廊。在城、镇的交通道路规划中,主干道走向尽量和主季风风向一致,路面尽可能开阔,以利于主季风迅速流动及穿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