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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飏: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实施模式探讨丨清华与名城四十年
发布时间: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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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对象与内容,也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的核心部分,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实施模式,应植根于历史文化街区在空间格局、建筑遗存、特色功能、人文结构4个方面存在的重要历史文化特征,选择科学合理的具体做法。因此,在空间管控、建筑整治、功能发展、协同管理4个遗产特性方面,分别采取科学规范或合理适当的实施方式:在空间与建筑方面,应加强基础管控,严守底线,保护好街区丰富遗产;而在功能与管理方面,可以通过注重提升,综合协同,多元谋划持续发展。通过4个方面综合构成的复合实施模式,共同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提升实施工作。

张飏: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实施模式探讨丨清华与名城四十年(图1)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对象与内容,也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的核心部分,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1],对其的保护具有重大意义。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践探索中,尤其是历史文化名城制度确立后的40年历程中,包括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在内的诸多学术机构对此开展了大量实践总结,对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意义也有了深入而全面的认识。具体而言,其意义主要存在于如下几个方面: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准有两方面直接与历史文化街区的格局有关,即“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与“保留着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其中要求的成片的历史建筑和传统格局与风貌都离不开历史文化街区所起到的作用。尤其是后者,历史街区对于传统城市的整体格局与风貌有重要支持作用。以北京老城为例,据公布资料可以看到,北京老城内故宫、天坛等重要文物虽然占地规模巨大,但仅占老城总面积的20%左右;而老城中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总面积约占历史城区面积的30%左右,总体构成了占老城面积50%以上的保护片区,它们对于北京老城更为整体的中轴线格局与连片的历史风貌,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图1)。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的标准,历史文化街区就是传统建筑最为集中、具有相当规模的片区,因此,历史文化街区往往是历史城市中传统建筑及与之依存的传统文化的富集片区。在历史文化街区中集聚了大量的文物建筑与传统建筑,以福州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为例,在逾30hm2的核心保护范围内,集中了15处全国重点文物建筑院落、7处省级文物保护建筑院落、107处其他文物建筑院落,以及大量的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是一座传统建筑的宝库;而与这些传统建筑相依存的人文事迹、民俗文化也十分众多,这些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密集传统建筑是值得重点保护的遗产对象(图2)。

  历史文化街区也多是历史城市留存时间较久远的标志性空间场所,多年来一直留存在城市生活记忆中,在城市功能特色方面具有重要价值。普遍来看,很多街区是城市多年的标志性功能场所,例如西安碑林三学街历史街区、北京国子监历史街区等,在历史上就是城市文化教育方面的重要功能街区。很多街区一直是城市交往活动的重要场所,例如泉州开元寺西街历史文化街区、广州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等,多年来是城市的中心场所,承载诸多公共活动、商业等特色功能。还有很多街区更是历史城市的传统生活街区,例如扬州仁丰里、泉州金鱼巷等街区,大量市民居住其间,保留有大量传统生活方式与传统民俗,生活气息浓郁(图3)。

  历史文化街区也多是历史城市留存时间较久远的标志性空间场所,多年来一直留存在城市生活记忆中,在城市功能特色方面具有重要价值。普遍来看,很多街区是城市多年的标志性功能场所,例如西安碑林三学街历史街区、北京国子监历史街区等,在历史上就是城市文化教育方面的重要功能街区。很多街区一直是城市交往活动的重要场所,例如泉州开元寺西街历史文化街区、广州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等,多年来是城市的中心场所,承载诸多公共活动、商业等特色功能。还有很多街区更是历史城市的传统生活街区,例如扬州仁丰里、泉州金鱼巷等街区,大量市民居住其间,保留有大量传统生活方式与传统民俗,生活气息浓郁(图3)。

张飏: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实施模式探讨丨清华与名城四十年(图2)

  1旧城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街区规划来源: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2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建筑风貌分类,《福州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来源: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基于以上4个方面的重要意义,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实施工作应做好空间格局延续、建筑遗产传承、功能特色彰显与多元人文保持4个方面工作,需分别采用适合历史文化街区特点的实施模式。

  从空间格局方面来说,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格局构成了传统城市空间骨架与肌理的重要格局支撑,在空间方面应采取注重保护传统街区街巷骨架与空间格局的空间管控模式;在建筑遗产方面,历史文化街区的建筑构成丰富多样,留存多种类型的珍贵建筑文化遗产,在建筑实施方面应注重采用对应分类处理的建筑整治模式;在功能特色方面,作为城市重要特色功能的延续片区,也应采取适应性延续发展的街区功能发展模式;而在实施管理方面,由于历史文化街区是由多元人群与主体共同形成的,应采取多元共商的协同管理模式。针对每一方面都需要采取适应性的历史文化街区运用实施模式,并在空间模式、建筑模式、功能模式、管理模式4个方面开展综合实施,互相支撑、互为补充,形成历史文化街区的复合实施模式。

  历史文化街区应分别在空间管控、建筑整治、功能发展、综合管理方面形成适合历史文化街区遗产特征的实施模式。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多年的探索实践中,尤其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确立40年以来,从清华大学与相关学术机构开展的诸多探索实践中,已总结出大量既有经验,值得总结与参考。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实施实践中的空间管控,包括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学者在内的很多学术先驱很早注意到这一问题,并开展了实践探索。1980年代后期,清华大学朱自煊教授等团队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老街开展较早的历史街区保护实践(图5),探索历史街区、历史地段的保护技术方法,提出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整体保护”思想,对整个屯溪老街体形环境格局加以重视与保护;提出整体保护的要求,并划定三层保护范围的保护控制方式,包括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对建筑高度、风貌等提出控制要求[2]。同期,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等团队在平遥、苏州古镇等的保护上也提出整体管控等多方面的开创性思想[3]。

张飏: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实施模式探讨丨清华与名城四十年(图3)

  以上方法与倡导也在后续各地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实践中得到推广,在历史地段的格局管控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之后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0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编制要求》确立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求与方法,均沿用或细化完善了这样的保护控制方法。例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应划分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并给予不同管控强度的要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等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中,对区划的构成与管控具体要求予以了进一步细化。在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格局维持与管控方面,以分区管控为核心的格局管控方法得到了确立,是目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实践实施中的空间管控模式(图6)。

张飏: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实施模式探讨丨清华与名城四十年(图4)

  1990年代后期,清华大学朱自煊、张杰教授等在北京开展了什刹海、国子监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实践,探索历史街区建筑分类整治方法(图7);2000年左右,在由中规院、北规院、清华大学等多个团队参加的北京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中,该方法得到系统总结与确立,形成了历史文化街区建筑分类整治的基本方法。在具体工作中,通过详细摸排掌握历史文化街区的建筑风貌质量等特征状况,根据不同的特征状况,将街区建筑分别确定为保护建筑、风貌建筑、一般建筑等不同的保护对象与级别,明确整治更新建筑与院落单元,分别予以保护、改善、保留与更新等分类,结合建筑风格特点,进一步对各类建筑给予建筑整治的不同引导措施。而分类、分单元的建筑整治方式,也保证了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或历史地段的建筑实施工作,采取小规模、单元式、渐进式的方式开展,对于延续历史地段的建筑多样性与丰富性能起到重要作用。

张飏: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实施模式探讨丨清华与名城四十年(图5)

  7北京国子监历史文化保护区建筑分类保护更新措施,来源: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北京国子监—雍和宫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2001

  以上方法也随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08)与之后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等法规、技术规范的不断完善与颁布,正式确立为历史文化街区内以分类保护整治为措施的科学处理方法,对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予以分类施策(表1)。目前,国内所有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实施基本均以以上两方面模式作为基础范式,针对全面要素的保护深入探索有效的科学保护方法。

张飏: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实施模式探讨丨清华与名城四十年(图6)

  由于历史文化街区保存情况各异、区位价值各异以及保护面临的问题各异等因素,使得在历史文化街区的功能发展方面存在多种运作模式。简单归纳,目前国内历史文化街区功能发展模式至少包括如下3种模式:完全商业化模式、公共标志场所模式、原生态传统功能模式。

  第一种采取完全商业化模式的历史街区,历史街区往往位于城市中心地带的良好区位,具有较大商业开发价值,也多因为利用开发较早,在当时没有明确政策或社会背景约束下,政府采用了地块出让的方式进行整体改造利用,交由商业公司主导开发建设。同时,商业模式注重实现投入产出平衡,为此会采用尽可能地各种方式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地块的利用效益,导致这些街区的很多建筑或地块被较大规模改建或重建,整个街区的历史风貌发生较大变化;而另一方面,为了实现商业效益的最大化提升,传统功能不再保留,全面改成商业功能,导致街区的使用功能发生完全的变化,因此街区所蕴含的历史印记与历史信息也遭到破坏。目前随着政策与社会背景的变化,这种功能发展模式越发不适合继续使用(图8)。

张飏: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实施模式探讨丨清华与名城四十年(图7)

  第二种功能利用模式,是将历史文化街区发展为城市综合功能的公共标志场所(图9)。采用这类模式的历史街区,多拥有位于城市核心地区的良好区位,也是城市留存历史文化最为富集的老地段,在城市发展历史与城市记忆中占有重要地位。出于留存重要城市历史记忆的需要,其利用建设不应一刀切式地全部改为商业功能,而应在功能发展方面采用多元、复合的功能发展方向。除了利用传统建筑开展商业利用以外,还积极坚持文化展示与文化传承等公共功能,通过相当比例的文化展示、文化保护传承,突出街区的公益属性,从而与其他功能一起形成复合性的城市标志公共空间。在具体措施上,对于保护价值较高、文化标志意义较大的建筑空间,作为保护展示或文化展示功能,突出公益文化属性;对于一般性街区建筑,适当发展商业或其他功能,提高街区利用的经济效益,从而形成复合功能的公共场所,留存城市标志意义,兼顾利用发展。在国内已经形成了不少类似的历史文化街区功能利用的示例,传承城市标志历史文化名片,全面提高空间利用效能,综合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与市民口碑。这类街区也往往采取政府主导的利用改造模式,不完全采用商业公司的房地产开发模式;但为了形成全面提升的标志性公共场所效果,需要全面改造基础设施,良好修缮文物等建筑遗产,持续保持高水平的文化展示与运维管理,也需要政府与社会各界投入较大的成本。

张飏: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实施模式探讨丨清华与名城四十年(图8)

  第三种功能利用模式,也是历史文化街区经常采用的功能发展模式,即原生态功能型街区。数量众多的历史文化街区,较多地采用以原有功能延续为主的发展模式(图10)。这类街区多为传统居住功能,现状保留的居民也较多,居住条件尚可。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技术指导规范要求,历史文化街区在功能发展上应维持原有主导功能,因此这类街区积极采取维持主导功能的方式,不对现有居民构成与现有功能进行较大改变,更多地采取逐步的调整与改善,使得原生功能得到发展与提升,保持街区的原生态环境与文化面貌,具有较好的可持续性,也具有更广的适宜性。具体的功能发展措施,包括优先改善市政基础设施,保障居民与生活院落得到基本设施的供给;通过集约厨卫、合作改建等方式,改善居住空间的基本生活条件;提升街巷、院落等公共环境品质,并适度促进多元功能利用等。

张飏: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实施模式探讨丨清华与名城四十年(图9)

  综合来说,历史街区的功能发展有多种可利用模式,随着时代背景限制条件的发展,对于功能利用模式的选择认识也在发展深化;但由于各个街区区位与基础条件的不同,实施环境与方式的不同,确实需要多样化的功能发展实施模式,也不完全仅限于以上简述的3种,还应该立足于基础条件,选择合适的功能发展实施方式。

  历史文化街区面对需要把各行各业以及各类人群紧密联系在一起,需要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将其有效地组织并参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实施工作。涉及人群的多样性,决定了历史文化街区的管理模式是一个多样协作的管理架构。为了构建一个多样协作的管理模式,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管理架构,尽可能地涵盖文物、规划、城建、市政、旅游等多部门,也需要涵盖社区居民、经营企业、地方政府、开发平台、社会专家等各方利益主体,比较典型的管理架构方式有街区管委会方式、专片管理局方式、部门联席议事机制方式等,同时也有政府直接管理和委托企业管理等其他方式。

  (1)街区管委机构方式即按照政府条块协作的架构,属于按条管理的方式,设立专门行政编制机构,设定专业管理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的管理方向,牵头负责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的行政事项,在上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其他专业部门直接开展合作,协同处理多专业、多主体的街区事务。该管理方式的优点是管理人员固定,专业管理人员易形成较好的专业性,跨部门专业协作也具有相对稳定架构;缺点在于大量事务有待于部门协作解决,易出现需要上级政府协调链条长,部分协作工作不及时、效率不高的情况。

  (2)采用专片管理机构的方式,属于按块管理的方式,确定历史街区或历史片区范围作为管理范围,内部设立主要的保护、建设等部门,直接开展片区范围内的大部分事务的管理与协调。该种管理方式的优点是管理范围边界清晰,对辖区内部分事务都可以直接开展管理,执行效率较高,保护建设利用等多专业协作的主要领域都在本级机构内部,可以迅速、高效的开展跨专业协作;但该模式也存在缺陷,由于涉及专业事项较多,很难在片区管理机构内涵盖全部业务事项,在涉及文物、规划等市级专业事务时,协调配合机制更复杂,也存在协调链条不顺畅、周期长等问题。

  (3)采用跨部门议事机制的管理方式,针对前面论及的历史文化街区涉及专业部门较多,很难采用单一条或块的方式涵盖周全,而将条块机构均召集、组成协同议事制度的方式开展管理。该方式由涉及到的文物、规划、住建、房管、市政、商务、旅游等部门组成议事管委会,定期召开议事会议,由议事会议讨论历史文化街区的多专业事项,并由上级政府领导担任管委会领导,负责跨部门协调与决策。该种方式的优点是专业协同较为健全,协调效率较高,跨部门冲突的事项可以得到迅速解决;但由于都是临时召集各部门人员处理事务,管理人员不固定,协调完的事务在执行层面可能存在不如前两种机制效率高的问题。

  另外,还有授权基层部门或企业管理历史文化街区的其他管理方式,但也在前文述及的执行主体与跨专业协调等方面存在各自的优势与问题,不及前述3种管理方式普遍。综合来说,由于历史文化街区所蕴含多样要素,需要开展多部门、多主体协作,采取多部门协调与专项事务执行的齐抓共管、协作管理的模式。但在具体方式上,根据地区的历史情况需要,权衡各类模式并存的优缺点,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宜实际的具体模式。

  通过以上探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实施模式的具体选择与运用,应根植于历史文化街区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特征,选择科学合理的具体做法。从文化遗产特点来说,历史文化街区在空间格局、建筑遗存、特色功能与人文结构等4个方面存在重要的历史文化特征,对于历史城市的保护与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可以从空间管控、建筑整治、功能发展与协同管理4个遗产特性方面分别采取科学规范或合理适当的实施方式(图11)。

张飏: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实施模式探讨丨清华与名城四十年(图10)

  从空间管控与建筑整治两方面来说,由于空间格局与建筑遗存构成了街区肌理空间与建筑环境等有形空间基础,是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基础性保护特征;尤其是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已经总结确立了科学有效的明确技术方法,经过先期探索、技术总结、实践推广和规范确立,形成了历史文化街区在空间管控和建筑整治两方面的基础实践模式。同时,作为针对历史文化街区空间与建筑环境的基础条件的措施,也应该采用统一的基础实施模式,保护好珍贵重要的遗产空间环境。

  针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功能发展与综合管理两方面来说,面对的特色功能与人文要素等无形衍生内涵,也是历史文化街区重要的多样性保护特征。在功能发展和人文要素协调方面,由于历史功能基础、区位发展条件、管理基础和决策支撑条件等多因素的复合作用,在这两方面,可以采取不同的实际措施与方式。不同的功能发展模式与协同管理模式,促进历史文化街区特色功能的多样发展,以及街区丰富人文要素的多元传承,这些也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持多元性、丰富性的重要发展与保障途径。

  综合来说,在历史街区的保护实施工作中,应在空间与建筑方面,加强基础管控,严守底线,保护好街区丰富遗产;而在功能与管理方面,可以通过注重提升,综合协同,多元谋划持续发展。以4个方面综合构成的复合实施模式共同推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提升实施工作。

  [3] 阮仪三,邵甬.江南水乡古镇的特色与保护[J].同济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6(01):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