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2022年扬州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发布时间:2024-07-27
  |  
阅读量:
字号:
A+ A- A

  2.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3.在我市建筑、建设类企业中,从事建设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科技管理、技术咨询、科技信息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获得市(厅)级优质工程奖2项或获得市(厅)级优质工程奖1项和县(局)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没有个人奖励证书的以注册备案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市级以上科研学会交流获二等奖及以上专业论文1篇或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篇(第一作者)